一、挂牌价格:65.94万元(最终成交价以意向受让方或竞买方不低于本挂牌底价的最终有效报价为准。) 二、价款支付与结算: 1.价款支付: 受让方应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交易价款支付至云交所资金监管账户(以到账为准)。 2.结算 下列款项均以人民币计价,并通过云交所资金监管账户统一结算: A.交易保证金; B.转、受让方应向交易机构(云交所)支付的相关费用; C.交易价款。 三、标的交付及权证变更: 1.资产交付 (1)受让方付清全部交易价款(以到达云交所监管账户为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转、受让方进行标的移交并签署《标的移交清单》,《标的移交清单》经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后视为交付完成。自标的移交手续办理完成之日起,即视为转让方已向受让方交付完毕,标的的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受让方承担。 (2)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并以实际现状进行交付,未标明的瑕疵云交所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意向受让方向云交所提交报名文件,即视为其已对转让标的进行了现场实地踏勘,清楚并接受标的的实际现状(质量、数量、面积及瑕疵等),并在此基础上提出竞买申请及报价。 2.权证变更 (1)交易双方自房产移交手续办理完成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转让方应当配合受让方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因受让方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条件、政策上的限制、事实上的障碍)无法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的,责任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转让标的面积均为证载面积,交易及过户时实际面积以房管或国土等相关部门勘察确认为准。 四、受让方应于收到《收款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标的成交价格的【3%】一次性向云交所交纳交易服务费。云交所按照实际收取的数额分别向受让方开具发票。逾期未交纳的,该费用在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除;在付清交易服务费且不存在交易保证金转为违约金情形的,交易保证金可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 五、本次产权转让所涉及的税收和费用: 1.本次产权转让中涉及的有关税收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土地出让金、土地收益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转、受让双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或其约定缴纳,规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则由受让方承担。 2.标的移交手续办理完成前房产所欠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气、宽带、电视、物管费等)由转让方承担,标的移交办理完成后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六、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和标的权证变更的相关政策规定以及标的质量、数量、面积方面的瑕疵等为由退还标的物、拒签成交确认书或交易合同等交易文书、拒付价款或对本次交易提出疑义,否则将视为违约。 (特别说明:在确定受让方【3】个工作日内,受让方按以上“交易条件”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产权交易合同》中的相关条款只能以此为基础细化,任一方均不得提议改变上述交易条件的实质性内容。意向受让方向云交所登记受让时须无条件接受以上交易条件)。 |